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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须严防旧机械设备走私

1999-06-07 来源:光明日报 孙海波 我有话说

近日,广东拱北海关对珠海市某公司从澳门进口的一批废钢材进行监控时,查获该公司以进口废钢名义藏匿走私进口的旧挖掘机2台,并在中山市追回正在组装的旧挖掘机3台,案值人民币100多万元。

据统计,仅拱北海关今年就查获旧机械设备走私案6宗,案值人民币446.2万元。在深圳、广州等地,海关也查获不少走私旧机械设备案。据了解,目前港澳的走私分子廉价收购了大量被淘汰的大型旧机械设备,伺机走私进口倒买给境内的中小建筑公司牟取暴利。走私分子交待,一部旧挖掘机以散件走私进口后再组装成整机销售可获利20万元,有些走私分子将旧机械设备翻新销售,获利更大。

据初步分析,“水货”机械设备走私猖獗主要是因为近期国内工程建设投入加大,对机械设备的市场需求日增,而许多中小建筑公司无力进口价格昂贵的先进机械设备,为了完成建设项目,不惜购买走私的旧设备。港澳地区对机械设备的使用都有严格的监理规定,设备使用周期短,淘汰快,易被走私分子廉价收购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旧机械设备非法进口后,经简单组装转手倒卖就投入使用,将对工程建设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。为确保工程建设的生产安全,1998年国家机电办发布了877号文,对进口旧机电产品作出了严格限制,特别是一些港澳地区根据安全规定早已报废的旧机械设备,更是不能用于内地的工程建设中。

解决这一问题除了需要海关加大缉私力度外,还需要各部门切实规范建筑市场,严格审查建筑公司的资格,加强对工程设备的检查,严防工程设备也出现“豆腐渣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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